各有关单位: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商务部、科技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14]59号)和《大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大科高发[2014]112号)文件精神,市科技局会同市外经贸局、财政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发改委等部门,对申报2016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。经专家评审及公示无异议,现认定东软云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为大连市2016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(名单附后),有效期三年。
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,请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证书(复印件)和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
大连市科学技术局
2016年10月8日